这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最有名的早期商业巨擘,在中国早期历史上,商人一直是不被统治阶级所看重的。
包括近现代历史的重农抑商,但是也有特别出彩,给后人留下令人惊叹的浓墨一笔的著名商人,今天要讲的就是这个令人心生向往的大商人,沈万三。
他都具体干了什么事?最后他的商业帝国做得有多大呢?今天让我们一起来探究这个历史上著名的商业奇才沈万三。
沈万三有聚宝盆吗
沈万三,中国历史上有名的金融大牛,具体有多牛呢,据当时史料记载,沈万三是真正意义上的富可敌国,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超级大土豪。
他在当时所掌握的商业帝国,其资产有好几个省份加起来都要多,能够到了皇帝都要向他借钱的地步。
他为什么能够赚到这么多的钱呢,关于此,民间有不少说法,可谓是传得有鼻子有眼的,有人说,沈万三偶然间得到过一只聚宝盆。
这个聚宝盆可不得了,传言放进去什么第二天就会得到满满一盆,有数都数不尽的金银财宝,甚至会根据主人的想法,沈万三想要多少,这只聚宝盆就会给他变出多少钱来。
此事在当时传得极为邪乎,甚至让明朝皇帝朱元璋犯了嘀咕,羡慕不已,曾多次打探沈万三是否有此神物。
朱元璋嫉妒沈万三一个商人就能够拥有匹敌整个明朝帝国的财富,担心会危及自己的统治地位,所以便找理由把沈万三给发配云南。
相传沈万三这个人商业头脑十分超前,财路广,认识各方人脉,那现实是怎么样呢?
据当时史料记载,沈万三当时拜得一个教书先生,这个老先生文采好,书法也写得十分有大家风范,他曾经机缘巧合下写了一篇十分不错的文章,沈万三看后十分喜欢,当即给了这个老先生二十两。
这在当时可以抵得上普通家庭一年的收入了,不知道大家还是否记得小说《红楼梦》中刘姥姥进大观园。
她当时曾说,可不得了,这二十两银子可是能够一家四口子一年不愁吃喝了,由此看出,沈万三是有么有钱。
当然,这只是发生在沈万三身上的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就像毛毛雨一样。
沈万三此人平时广交朋友,经常领着新认识的朋友去高档酒楼去吃饭,一掷千金,他的朋友进入他的府邸常常看到各种名贵金银玉器。
甚至连沈万三家中吃饭的家伙都是羊脂玉做成的,羊脂玉的名贵奢华其价值不用多说了,富贵人家有钱能买几件当作首饰就已经十分奢侈,很不常见了,然而这种名贵玉材却只是在沈万三家中当作筷子,以供日常使用。
除此之外就连沈万三平时与朋友喝酒的酒杯都是白玛瑙制成的,这些就算在当时的高官家中都不常见,而在沈万三家中却只是用来当酒杯。
餐具都如此地奢华,那吃的饭就更不用说了,如此奢侈的餐具自然会配上更加奢靡的酒菜,鱼和熊掌此时在沈万三的家中是可以兼得的。
沈万三腰缠万贯,坊间猜测,就当时沈万三生意做得最大的时候,他的身价折算成银两的话,大概有二十亿两。
这么说我们可能没有很直观地感受,不太能够理解二十亿两到底有多少。
像现在的富豪来和沈万三比那是无法相比的,比如我们现在所熟知的阿里巴巴的马云和万达的王健林。
他们现如今可是我们中国享有名气的巨豪了吧,但是换算成沈万三那个时期的财富,那可就差得太多了,完全没有可能和沈万三相比较。
如果说把沈万三当时的身价按照白银来算的话,能够折算成现在人民币六千多亿,而我们如今所熟知的创建阿里商业帝国的马云最多的时候也就两千多亿,沈富豪相当于巅峰时期马云的三倍身价还要多。
而且我们还需要认识到一个问题就是,在当时那个时期,是没有虚拟经济的,沈万三所拥有的钱财全部是能够落实到实实在在的实物的,所掌握的全部是实体经济。
而且这些钱财还不包括沈名下收藏的古玩字画等稀罕物,如果算上这些,其身价只会更大。
富可敌国的沈万三
在当时,朱元璋当皇帝这一时期,江南各省一年的全部财政收入都加到一块还超不过一千多万两,沈万三身价超当时江南各省总和二十多倍,这说句富可敌国一点也不夸张。
曾经就沈万三的故事央视节目还专门做过一档沈万三的发家解读,当时对于沈万三解说的专家是这样说的,如果把他的身价按照所处时代换算成白银的话,沈万三足足拥有二十亿两,
是当时整个朝廷一年收入的一百多倍,一百倍啊,这可是一个国家运转一百年所产的财富都没有一个人多,想想这是得多么恐怖。
即便到了近代清朝,国库中获利最多的时候也就八千万两一年,贪了一辈子的和珅也就才十多亿。
沈万三却完全靠着自己的商业头脑以及超前的眼光在经商一路上赚得了惊人的财富,但巨额的财富也给沈万三带来了不可避免的风险,相信历朝历代的皇帝都不会允许有沈万三这样的人一直存在,他难逃一死。
大明建国以后,于南京筑城,当时新国刚建,内忧外患,平定叛乱,安抚百姓每一项都花费巨大,说一句入不敷出都不为过了。
然而就算条件再不好,新都城也要建得气派一些,新都城代表了大明王朝的脸面,假如刚建立的大明王朝连都城都破破烂烂的,那如何来震慑周边虎视眈眈的敌人,如何能够体现出身为天子的气派来。
面对这样一个问题,沈万三在当时就主动参与这一项大工程,史料记载,大明国度从聚宝门到水西门的城墙皆由沈万三出资建成,最后耗资一点二亿银两。
并且,一直到此次项目完结,沈万三所承包建筑的那部分不管是在规格还是外观上都要比当时的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自己负责的那部分要好的多,
而且除了质量好,沈万三监制的时间还要快,比大明皇帝朱元璋自己监理的还要提前三天,这让大明皇帝很没面子。
后边沈万三每年会给朱元璋送去黄金千两,其身价之厚令人咋舌,更有野史相传,朱元璋的一些军队就是靠着沈万三每年进贡的钱才养起来的。
沈万三被誉为天下第一富豪,这是极为高的殊荣,能被当时史官着重记载,并广泛流传于后世,毫无疑问,他绝对在商业这一条路上做到了极致,钱财多到数不胜数。
但是像传言那般有一个聚宝盆神器一说还是过于夸张了,可能只是外人对于沈万三拥有巨额财富的一种难以理解的情绪表达吧。
沈万三的赚钱之道
沈万三的发家史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早期的农耕勤劳致富以积累原始资产,沈万三在其还年轻的时候,就跟随其父亲迁居周庄。
这里的环境是比较适合农耕作物的种植,在沈万三一家努力耕耘下,这里变成了高产值良田,沈万三也由此开启了他的开挂人生。
然而光依靠开田种地来赚钱自然是达不到那个高度,在这里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传闻,说的是元朝时期,汾湖有一陆氏富豪曾送钱于沈万三。
据传是当时这个陆氏很欣赏沈万三的眼光和头脑,自己又到了人生的晚年时期,想着自己也没有了继续再创辉煌的心气和欲望了,就把积累的财富赠与沈万三,
这使得沈万三成为当时的大富豪,但这并不是沈万三富可敌国的主要原因,假如说,陆氏当时就有如此之多的财富的话,那出名的就不是沈万三而是陆氏了。
在有了陆氏陆德源的支持之后,沈万三的商业道路开始从原先的羊肠小道走向了阳关大道。
沈万三在得到资金支持后,更加有了底气,不再是那个只有想法而无法诉诸行动的那个尬尴局面。
一方面沈万三并没有扔下之前的生意,继续开辟农田贩卖粮食等,另外也开始寻找更大的生意来源。
在《吴江县志》中曾记载,“沈万三有宅在吴江二十九都周庄,富甲天下,相传由通番而得”。
所以个人认为沈万三之所以能够在当时做到天下第一有钱的最主要的还是通过航海去海外进行商业贸易,就是这个时期让沈万三的身价开始了指数式增长。
当时明朝时期相应的欧洲正处于文艺复兴的重要阶段,文化商业科技经济都在迅猛发展。
在这个大的时代背景下,海外贸易顺应了这个大的时代潮流,其中一批佼佼者便从中获取了大量的利益,沈万三便是其中最大的获益者之一。
沈万三利用航海这个优势,通过将当时国内比较有名的丝绸、陶瓷等工艺品通过航海贸易运出国,再从国外运回当时国内比较缺乏的珍珠宝石等。
通过这一来一往,转经沈万三之手后,得到的便是大把大把的银子,沈万三也就通过此种方式在商业上奠定了其无可匹敌的霸主地位,获得了天下第一富的称号。
沈万三在此天和地利又坐拥人和的完美局面下,最终成为了历史中的天下首富。
当然沈万三在当时能够获取这样惊人的财富除了自己有经商头脑和在商业上超前的战略眼光之外,还与当时明朝所处的大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对此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可以说是缺一都不会有现在历史上的这个沈万三。
如果沈万三处于元朝统治时期,当时的元朝统治不稳定,时局动荡,经济条件自然就更不用说,在此情况下百姓如果连吃饭生存都是问题,更别说购买商品。
少了如此之大的客户基础,那商人的物品买卖给谁呢,还有就是,不光经济不景气,甚至连经商过程中的安全都无法保障,钱财也可能早就被抢光了。
因此,当时明朝对于商业比较支持的态度,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所以沈万三的商业帝国不是一天积累起来的,先是明白要想进行更大的商业贸易就必须有本金,所以通过最为常见的方式积累下了为以后进行更大的商业活动所需的跳台。
沈万三还十分擅长利用其他人的资本来进行自己的创业投资,大胆实施“竞以求富为务”的这一原则。
大力开展航海对外经商贸易,并从其中赚的利益一部分继续购置田宅,剩下的继续进行投资,资本积累不断,很快便“资巨万万,田产遍于天下”。
而周庄的“以村落而辟为镇”确实也要归功于沈万三,周庄作为沈万三的商业大本营,自然而然地位水涨船高,从原先普普通通的一个村落变成了重要的商业中心。
纵观中国历史,最有名的商人莫过于沈万三了,沈万三出生于元朝中叶,他在致富以后把苏州作为其主要的大本营来经营,这其中主要归结于其父亲沈祐曾将其家庭迁至周庄有很大关系。
在封建王朝,商人要想有立身之本,立业之根,就必须与朝廷有所关联,得到官方大臣的庇护,才能在初期不被过分排挤,发达时不被打劫,
这也很好理解,封建王朝统治时期,各方面的规章制度还不够完善,而且当时统治阶级也不怎么鼓励商人,当时经商世家一般都会和当地的官员达成一些所谓的默契。
沈万三也不例外,他曾经就支持过苏州的张士诚的大周政权,而相应的张士诚也为其立碑宣传。
明朝初期,朱元璋定国都于南京,当时沈万三为表祝贺,出资帮助修筑长城三分之一,朱元璋因此封其两子入朝为官,沈万三红极一时,名声在外不可一世。
但不久,沈万三因触及明朝统治者利益,被发配至云南充军,在那里度过了后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