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手术后我妈身体非常虚弱,行走都困难,但主治医生说还必须做放射线粒子手术。”广西陈女士没有想到,患胆管癌的母亲远赴广州经历三次手术,并未减轻病痛延长生命,不到3个月就去世了。
11月4日,陈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他们家属认为治疗有问题,交涉后医院最终全额退款,事后他们投诉才知道,涉事医院违规开展核医学及介入放射学诊疗活动,执业医生没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网上找医院
“医院说治总比不治要好,延长生命减轻痛苦”
陈女士介绍,74岁母亲患有胆管癌,曾在广西医科大学救治,2015年初,她带母亲从广西老家贺州前往广州市白云区一家私立医院救治。
“我也是医生,我不甘心,就在网上找到这家医院,医院说有把握治疗,说治总比不治要好,延长生命,减轻痛苦。”陈女士称,自己是5年临床医学毕业,但并非肿瘤专科医生,她承认,起初并不清楚这家医院的资质,“它是在广州市白云区,宣传是三级医院,我也没搞清它是公立还是私立。”
陈女士说:“这家医院的主治医生当时是52岁,也是广西人,跟我是老乡,他承包了医院肿瘤科,说治疗已经做了很多年了,经验很成熟,而且癌症治疗效果很好。”
>>>病情未缓解
前后相差一个月 七旬癌症老人经历三次手术
“第一次手术就是在这家医院做的,后面两次手术是在他承包的广州另外一家医院做的,他说那家医院刚开业不久,医疗条件好一点。”
陈女士介绍了母亲历经了三次手术。“2015年12月,我妈动脉栓塞手术,就是他主刀做的,他说这是第一步;放射性胆道支架手术也是他做的;2016年1月做了放射性粒子手术。”
陈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前后经历三次手术,母亲受了病痛折磨,“但最终效果不好,我妈还是老样子,我才不再相信这位所谓的肿瘤专家了。”
陈女士表示,第一次手术之后,母亲的病情并未缓解。“她黄疸加重,这个主治医生解释说是肿瘤复发。”陈女士说,“当时我妈从广西到广州还是有点远的,但她都能坐班车到广州,根本看不出她有什么黄疸,医生说做了肝功能检查,胆红素高。但是我妈做了化疗栓塞后黄疸就很重,当时做CT,我看她的肝都是白的,我问医生怎么造影剂都跑到肝脏去了,医生说这个手术做完都是这样。”
陈女士说:“当时做完手术,我妈肝硬化,太大的不良反应也没有,只是感觉身体乏力。我妈当时住我的宿舍,我的宿舍在四楼,没有电梯,她刚来的时候还能跟着我爬上爬下,但做完手术后就很难爬上去了,人看上去肤色很黄。我问医生,他说我妈是肿瘤复发加重了,胆管堵了,要放支架。”
>>>家属急疯了
因为救母心切“相信他放的是放射性粒子支架”
“我本身也是做医生的,我又不放心,跑到广州一附院找医生咨询究竟是做引流还是支架好。”陈女士表示,如果做引流,就要在体外挂一个引流袋。“以前她治疗时觉得挂一个引流袋很不方便,所以我要考虑到让我妈生活要方便。这个主治医生多次跟我说,还是放支架就行。他特别说是用放射性粒子支架,是从他同学那里搞来的,可以放在切除肿瘤的部位,不用挂引流袋,更方便一点。这正好和了我妈的意思,我就相信了他,给我妈做了放射性胆道支架手术。”
陈女士承认,自己救母心切,当时没考虑查验所用胆道支架。“这个支架是不是他从他同学那里搞来的,我也不知道。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支架是南京产的,所谓的放射性粒子支架根本就没有投产,也没有注册证。”
“他当时什么资料都没有告诉我,像这种手术,首先要经过家属确认,要有术前风险评估等,他都没有说明,当时我们家属都急疯了,我也没有时间,就相信他放的是放射性粒子支架。”陈女士说,二次手术做完效果不大,“他毕竟放了支架,我妈复查后胆红素有所下降,他说是时间问题,过段时间就好,但最终没有解决根本问题。我妈的胆道有不同程度的梗阻,没有解决黄疸,病情反而还加重了。”
>>>没熬过60天
“放射性粒子植入是最拿手最赚钱利润最高的”
“前后一个月经历两次手术,我妈身体越来越差,身体非常虚弱,行走都困难,但主治医生说还必须做放射线粒子手术,阻止肿瘤扩展,最后我们也是不得已才做的。”陈女士说。
陈女士表示,2016年1月21日第三次手术更要命,加重了母亲的病痛。“这位主治医生说,放射性粒子植入是他们最拿手、最赚钱、利润最高的,建议我妈做这个。因为放射性药品放在一个小罐里,以前属于医疗器械,现在归类到放射性药品去了。”
“做完这个手术我妈就意识不清醒,大小便失禁、呕吐,看着越来越差。主治医生说刚刚植入,可能会有点肝损伤,但是会好起来的。当时我感觉情况不对,放射性粒子是60天,这个植入之后是拿不出来的,有可能造成过度治疗,给患者造成永久损伤。”陈女士承认当时很纠结:“我是抱着侥幸心理,看我妈能不能熬过60天。它副作用减轻的话,也许会熬过去,最后也就出院了。”
“因为情况一直不见好转,最后就回到老家,在县医院继续住院治疗。当时我妈已经不能吃东西,什么都吃不下,一吃就吐,而且还发生了胃梗阻,我给他打电话,他说是可能是肿瘤复发压迫了胃。”陈女士陈女士表示,因为发生胃梗阻,家属联系其他医院检查后,她也联系了这位老乡医生,希望继续住院治疗,但对方拒绝她母亲入院治疗。
2016年3月18日,陈女士母亲在做完放射性粒子植入手术后的第58天去世,陈女士和亲属认为,3个月三次手术,并未延长母亲的生命。
>>>医患协商后
三次手术费和人道主义补偿共12万退还家属
“从我妈去广州到做完这些手术治疗,不到3个月时间。她的肿瘤为什么扩散这么快,我也考虑情况不对,是他的不正确治疗导致肿瘤扩散。’”
“给我妈植入的放射性粒子支架跟本没有合格证,医院提供的证据是胆道支架,是我妈去世后才生产的。”陈女士表示,广州另一家涉事医院手术记录“经皮肝穿刺内照射支架植入术+外引流术”,但医院根本就没有内照射支架。
江苏省药监局2020年7月出具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证实,经查询,南京某公司并未获得内照射支架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该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陈女士说:“这三次手术,一共花了十多万元。我妈去世以后,我就觉得是他治疗出了问题。2016年3月,我去找他,他们医院最终全额退款,把这三次手术的费用给我们退了。”
陈女士回忆,“当时他已经躲起来了,让医院的院长出面和我们家属谈,最终双方签了协议。但医院不承认治疗不当,只是出于人道主义,把这笔钱退了,其中也包括一部分补偿,一共是12万元。”
>>>没相关资质
涉事医院未备案办证审批开展放射诊疗被查处
“我妈的后事处理完,我直接就去广州市卫计委反映,我们才了解到他们没有相关资质,广州市白云区卫计局作出认定和处罚,广州市卫计委对他承包的另外一家医院处罚3000元。”
陈女士表示:“这个主治医生虽然有执业医师资格,但他们是外科专业,没学过介入和核医学治疗,他们使用放射性药品是非法的,他们并没有取得‘放射人员证’,没有储存放射性粒子的专业设备。”
2016年11月,广州市卫计委(现广州市卫健委)出具的答复函证实,陈女士举报的情况属实。经查,两家涉事医院未备案开展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其中一家涉事医院未按规定为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2017年4月,广州市白云区卫计局告知函显示,调查发现,涉事医院确实存在未取得《放射药品使用许可证》开展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的行为,使用的放射性粒子未能出示相关合格证明文件,函告白云区食药监局对该院使用未经审批的放射性药品行为进行查处。
>>>被行政处罚
涉事医院违规放射诊疗被罚28万吊销肿瘤科
2016年11月,广州市卫计委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因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核医学及介入放射学诊疗活动,医师未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广州市卫生监督所对为陈女士母亲做第二和第三次手术的医院作出警告、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医院当事人在意见记录一栏签名,“放弃陈述和申辩”。
2017年6月,广州市白云区卫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对为陈女士母亲做第一次手术的医院作出处罚决定,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医护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责令限期改正,罚款25万元;未给从事放射工作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违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2.9万元;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核医学和介入放射学放射诊疗工作,违反放射诊疗管理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罚款3990元。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针对上述违法事实,决定给予医院合并作出警告、罚款286900元,吊销肿瘤科的行政处罚。
>>>4年坚持投诉
家属提起民事行政诉讼未立案 要求追责赔偿
陈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这是他们多次投诉的结果,作为家属,他们对处罚结果并不满意,家属认为对涉事医院处罚轻,也没有没收医院全部违法所得。这4年来,他们分别提起了民事和行政诉讼。
“2016年行政诉讼是起诉广州市白云区卫计局和广州市卫健委,行政诉讼大概有七八次,也起诉了食药监局,像放射性粒子一粒的价格,食药监局当时并没有按实际没收;2017年6月是民事起诉,起诉了两家涉事医院。”
陈女士表示,至今都未获广州市白云区法院立案。“2017年6月受理的,法院说案件多,法院都搞联调,但无论如何,已经4年多不立案。”
“按规定手术过程要录像的,但他们医院根本就没有,医疗欺诈被包庇了,使得医院老板和医生没有得到法律制裁。我们家属要求追究医生的责任,追究医院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对医疗损害进行赔偿。”陈女士表示,他们家属虽然向广州市白云区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一直到现在不给立案。
>>>离开两医院
涉事医生已离职 曾解释资质称没来得及备案
11月5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广州一家涉事医院,工作人员证实,当年为陈女士做手术的主治医生已经离职。“他已经不在医院干了,他前两年就已经不干了,应该是老板不给他租那个地方。”
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记者,医院的肿瘤科也已经不存在,他已经不再是他们医院的医生,不清楚他的去向,也没有他的联系方式,“他走了,医院不会留他个人电话,他的电脑都交了。”
对医院和陈女士母亲之间发生的医患纠纷,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婉拒记者的采访。无奈,华商报记者联系另一家涉事医院,工作人员答复称:“没有这个人,医院系统里查不到他。”
这位主治医生究竟去了哪里,暂时无法联系采访。他当年公开曾回应媒体表示:“我当时是不同意她(陈女士母亲)在那家医院做手术的,因为医院资质确实有点问题。”他解释称,这家医院肿瘤科成立不久,还没来得及对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进行备案,她是这家肿瘤科的首位患者。
>>>食药监查处
未获许可使用放射性药品没收77万违法所得
华商报记者获得的一份广州市白云区食药监局2018年调查处理回复函显示,基于调查事实,对白云区的这家医院未取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临床使用放射性药品的行为立案查处,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77万余元。同时,请求协助调查,认为该案涉嫌刑事犯罪,曾将案件移送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
这份回复函还显示,2017年5月22日,对另一家涉事医院现场检查未发现正在使用涉诉放射性药品,责令立即改正。经调查,该院承认未取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曾临床使用的涉诉放射性药品是由白云区这家涉事医院提供。
华商报记者 李华 编辑 刘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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