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作为中国当代现实主义题材文学领军人物,余华早在自己1984年发表第一篇小说的时候,就已经大抵奠定了自己的文学风格,包括到后来真正取得茅盾文学奖,让余华从此功成名就的代表作《活着》,也带着强烈的余华个人的色彩。
他致力于对于现实世界的讽刺,擅长从不确定中寻找确定,撕破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幻想将现实的丑恶以自己的话语娓娓道来。
余华在谈论到自己的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很大方地承认过自己的创作意图:“我试图讲述一个关于平等的故事”。然而这个“平等”的故事,既建立在一个尚且算不上平等的时代,也发生在一个远远谈不上平等的阶级,这样看来,作者本人的创作意图就显得有些 太突兀,但是如果静下心来去阅读这本《许三观卖血记》,不难发现,余华所讲述的关于平等的故事其实是很宏观的架构,“平等”并不仅仅体现在卖血的主角许三观身上,更是体现在了整个许三观所处的阶级和社会上。
整个《许三观卖血记》的故事架构也并非无缘由,余华创作这本书的原因甚至算得上是机缘巧合之下的意外。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余华与友人在王府井逛街,迎面走来了一个泪流满面的男人,在王府井喧嚣的大街上、在华灯初上的京城里,那个男人哭的旁若无人,这一下就击中了余华的内心,原来每个人的内心都是脆弱的。他这样行,1992年,他拿起笔,写下了这本基于这个男人创作的《许三观卖血记》。
01:从证明自己到被逼无奈
说来愚蠢而又可笑,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原因很简单:为了证明自己身体健康。因为许三观和他的爷爷、四叔等村民认为“不卖血的人不强壮”,甚至“娶不到老婆”,作为一个不卖血的城市人,许三观觉得卖血已经是一种尊严的挑战,甚至一种心理的刺激。
在越是落后的年代,就越容易会出现这种毫无缘由的约定俗成的规矩,而许三观这种并没有受过多少高级知识教育的人,则有恰恰是这种关系的最大受众。于是自然而然的,他跟随“资深的卖血老将”根长、阿方,主动卖血。
甚至这些人还给许三观做了“卖血”的启蒙教育:卖血之前要痛饮。如果你喝更多的水,你的身体就会有更多的血液。一次可以卖400毫升的血,这能赚35元。卖血后,要吃一盘炒猪肝,两杯黄酒,黄酒要温一温;卖血就是本质上的一种工作,只不过是先花出去,再挣回来……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就赚了钱,吃了一盘炒猪肝,两杯黄酒,可以说尝到了卖血的好处,就像是赌博和狎妓一样,容易上瘾。但毕竟这次卖血只是许三观自我证明的产物。他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如果他的生活没有被外界的力量扭曲,也许这次卖血只是他平凡单调生活中独一无二的“表演艺术”,值得他去珍藏回忆和经历。现在发生,但是不代表以后会发生。
至此,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依然是可控的,这一时间段的许三观并不缺乏什么钱财名利,他之所以想要卖血,无非只是因为要证明自己是健康的,要融入到周围卖血的大环境里去。
如果说第一次卖血还能够停止控制,第二次卖血就已经变成了身不由己。
许三观的第二次“卖血”距离上一次大约有10年了。十年能够改变很多,足以让一个风光的人变成一个落魄至极的人,也足够让一个留宿街头的乞丐成为人上人,假使生活一直如此平稳下去,那么许三观也许还是之前的那副模样,但是不幸的是,许三观的生活发生了一场“意外”。这意外使得他不得不卖血来“还债”:他必须为铁匠的儿子付医药费。许三观的大儿子一乐用石头砸伤了方家铁匠的儿子,方家铁匠急需赔偿治疗,但许三观没有足够的钱赔偿。
问题的复杂性还在,一乐也并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是许玉兰和何小勇出轨生下的私生子。
遇上事了,谁也不想往自己身上揽麻烦,但是许三观别无他法,最开始他的确不想管,但最后他看着方铁匠搬出了房子,流下了眼泪,最终还是决定去卖血还债。
他是善良的,但是这一次卖血也并不是完全的身不由己,因为他大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让方铁匠去找何小勇,而他也的确这么做过,只是在看到方铁匠被逼的走投无路的窘境时,他心软了。
在这里,我们也可以认为他这次卖血的原因是“家庭”,为了维持这个看似幸福实际上一遇到问题就变得千疮百孔的家庭。在他轻浮油腻的表面下,实际上有着对家庭深深的责任感,他的人物形象一下子立体而丰满起来。
02:从自豪到悲怆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是在与老友重聚的时候,在读者的眼中,他从一个“喜剧小丑”逐渐转变为一个积极向上的人物,为人们认识和理解许三观奠定了情感基调。
这次卖血是许三观三权卖血经历第一阶段的结束。虽然这三种卖血方式各有其原因,但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强烈的“主动性”。第一次和第三次完全是许三观自发的个人意志,第二次则是由于家庭意外,他只能“认命”。许三观这三次卖血,到头来总是给人正面的感觉而不是负面的感觉。也许是因为他卖血的数量并不频繁,卖血损伤尚未出现,似乎每个人都分享卖血的好处。
为了“让家人饱餐一顿”,许三观在生日的第二天第四次卖血。这一年本应是1960年,即所谓的“三年经济困难期”的结束。1958年,人民公社、大跃进、炼钢、政治运动和社会变革以惊天动地的方式震动了每一寸土地、每一个家庭,以宏大的方式扰乱了社会的“自然秩序”。
许三观家对于这场盛大的劫难毫无反抗之力,“收锅,收碗,收饭,收油,收盐,收酱,收醋”,什么都没有了的一家人只好到“大食堂”集体吃饭。
时代是可憎的,当国家把自己的梦想强加在人民身上,受苦的,只能是这些长期生活在底层的人民,民众们也无力为自己的灭亡买单。在如此悲惨和困难的条件下,许三观一家只能靠每天吃玉米粥维持生活。即使是生日那天,全家也无法吃上一顿饱饭。
于是,为了“让全家人美美地吃一顿饭”,许三观再次选择了卖血。更让人思考的是,李血头也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拿了5块,作为对他善举的回报——拥有“特权”的他也感受到了生存的压力。
许三观再次为家人卖掉了400毫升自己的血液。读者们也很自然地被他的努力所感动,但到了这个时候,许三观的“卖血”已经不再是积极向上的行为,而是充满了消极的悲伤。更重要的是,在他卖血的背后是很明显的生命损失。这样,个人的命运就成为了整个社会灾难和不幸的缩影和载体。我们在为许三观悲叹命运的同时,也在为祖国悲叹。从精致的个人叙事到痛苦的政治历史命题,卖血的进程越来越悲壮。
小说的结局也很有意思,老去以后的许三观觉得自己卖不出去血,人生已经毫无用处,因此感到伤心难过,垂泪万分,直到妻子许玉兰找到了许三观,并且给他点了卖血后必吃的猪肝和黄酒。
许三观靠一次又一次的卖血度过了人生的难关。他不知道自己是否在潜意识里与妻子的“道德伦理”判断作斗争。然而实际上卖血改变了很多事情。
在他的潜意识里,他形成了这样一种观念:“血是摇钱树,没钱,没钱,摇一摇,钱就来了”。然而,在短暂的时间内数次卖血险些丧命后,他不再相信这种说法了。但面对家人的生与死的选择,他还是决定铤而走险再次去卖血。
终于,生活好起来了,许三观不再需要卖血了。然而,在困难面前,卖血早就下意识地成为了许三观生存的最后一根稻草。当他想证实卖血是“万灵药”时,他突然惊觉自己的一切都已经无用,血也不再被人所需要,他的世界观瞬间崩溃了,他简直哭不出来了。
“无论发生了什么,卖血就是唯一的退路。但是他自己的信念被证明是一个错误的主张,支撑他余生的精神支撑崩溃了,他也就此绝望。
说巧不巧,人生也正是这样,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做人全靠着一股子气支撑着,这股子气使得人们开始正视生活,并且将此作为人生唯一的依傍,然而当一切精神支柱都没有了,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勇气,也就就此消失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