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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检费用大体多少钱(女子接受手术后死亡)

发布者:何楠明
导读10月11日,娄菊遭“假专家”手术后死亡一案在林西县法院二次开庭审理,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官宣布择日宣判。法庭上,李女士一家仍未见到为婆婆做手术的“假专家”吕某锋,“自手术后,我们再没见过

10月11日,娄菊(化名)遭“假专家”手术后死亡一案在林西县法院二次开庭审理,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女子接受手术后死亡,家属索赔237万,内蒙古林西县卫健委:“假专家”在涉事医院8个月做过12例手术

法庭上,李女士一家仍未见到为婆婆做手术的“假专家”吕某锋,“自手术后,我们再没见过他,开庭他也没出席,听说他失踪了,法庭传票都没送达。”

两年前,娄菊因病入住内蒙古林西县医院,在经过一系列检查诊断后,医院称能邀请到北京一知名医院专家给她做血管支架手术。

但手术后,娄菊病情恶化,昏迷不醒,次日被迫接受开颅手术,并于14天后死亡。司法鉴定结果显示,林西县医院和那名专家存在医疗过错,“医疗过错与死亡结果具有相应的因果关系。”

事发后,李女士一家向当地卫健委举报,发现请来的那名专家执业地点位于河北石家庄一家医院,而非北京专家。于是,

一纸诉状将林西县医院及那名专家告上法庭,索赔237万元。

法庭上,李女士丈夫称,当时曾有一名医生在看完检查结果后告诉他,病人没什么大碍,输两天液便可回家。

但随后,他被副院长叫到办公室,副院长称患者情况严重,需要手术,院方可以帮助联系北京的专家。

“北京这所医院是心脑血管病方面的权威,如果他当初不说是北京知名医院的专家,就算是美国的专家,我都不一定请他。”

女子接受手术后死亡,家属索赔237万,内蒙古林西县卫健委:“假专家”在涉事医院8个月做过12例手术

九派新闻注意到,这并不是吕某锋在该医院做的第一例手术。地方卫健委一份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3月29日至11月8日,吕某锋在林西县医院神经外科为12位住院患者开展过手术。

飞刀

事后回想起来,李女士一家认为婆婆有可能是被诱导做了手术。

娄菊出生于1967年,家住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在林西工业园区上班,平时打两份工。“那段时间,我婆婆好像是熬夜了,连着熬了几个晚上,然后就有点头晕、左手有点麻,她就自己一个人去县医院检查。”

2019年10月30日,娄菊的初次CT检查报告单显示,“头颅CT平扫未见明显异常,请结合临床,必要时MRI检查。”

次日,她做了MRI检查,结论是“脑实质MRI平扫未见明显异常,右侧颈内动脉颅内段改变。”

医生称,她系脑梗死,右侧颈内动脉系统、动脉硬化性等。不久,娄菊办理了住院手续。

11月4日,娄菊转入脑血管病中心继续诊治,并做了头颈部血管造影术。

李女士丈夫称,当时他拿着血管造影结果找过影像科一位医生,这名医生看完检查结果告诉他,病人没什么大碍,输两天液便可回家。

但随后,他便被副院长叫到办公室,副院长王某林则称情况严重,需要手术,院方则可以帮助联系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的专家。

“我本来想拿着影像检查结果到别的医院看看,但片子一直在王某林手中,我要了七、八次,他都不给我。后面他给我母亲做工作,说这个手术在林西县医院很成熟,做完两三天就可以回家,我们给你请的是北京宣武医院的专家,跟林西县医院合作多年。”

“北京宣武医院是心脑血管病方面的权威,如果他当初不说是这家医院的专家,就算是美国来的,我都不一定请他。” 李女士丈夫说。

李女士告诉九派新闻,当天医院说婆婆需要接受血管支架手术,“让我们准备5万块钱,最开始说只做一个,等到第二天去了,他们又说跟北京的专家会诊了,要安装2个支架,让我们多准备点,要10万。”

随后,他们便签字交了手术费。在一份落款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林西县医院发给“北京宣武医院医务处”的邀请函显示,“因我院条件有限,于2019年11月8日特邀请贵院吕某锋主任医师来我院神经外科指导手术。”并盖有该院医务科的公章。

一份名为“林西县医院院外专家会诊申请书”显示,申请院外专家会诊原因是,对娄菊的病情进一步明确诊断,来院治疗、手术,手术为“右侧颈内动脉血管成形再通术”。

而申请专家吕某锋来自“北京宣武医院”,其职称是主任医师。

在另一份“林西县医院邀请院外专家会诊知情同意书”则显示,“拟邀请宣武医院吕某锋医师来院会诊(或手术)。专家会诊(或手术)费用6000元。” “并全权负责签字同意邀请会诊(或手术),医方当会尽职尽力,积极予以防范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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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11月8日,北京来的专家吕某锋为娄菊做了右侧颈内动脉球囊扩张支架置入术。

手术并不顺利。李女士称,“吕某锋在装支架时把血管捅破了,脑出血没止住,但他仍继续装,一共装了2个。”

她回忆称,婆婆从手术室推出来就一直剧烈头疼,接着便开始吐血,随后不久便陷入昏迷状态。

“我们立马要求院方让吕某锋继续会诊,但做完手术,他就不见了。他当时同时做了两台手术,除了我婆婆,还给另外一个老爷子做,但出了手术室人就消失没影了,直到现在,我们也没见着他。”

李女士告诉九派新闻,一家人眼看婆婆病情越来越严重,曾多次找过主治医生王某林询问原因,但医生称是正常反应。

“我们问王医生咋治,他就说刚做完支架,不能继续做手术,只能先观察。我们只能等,到了第二天中午拍了个CT,显示我婆婆脑出血,医生说得开颅保命,要不人就没了。”

随后,娄菊又接受了开颅手术,但14天后,娄菊死了。

尸检报告载明,娄菊的死与支架置入手术相关。

“可见右颈内动脉海绵窦部局部血管不完整,符合支架置入术中发生局部血管破裂伴血栓、血肿形成等原因导致死亡。”

在一份司法鉴定报告中则明确显示,林西县医院、吕某锋在对娄菊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医疗过错与死亡结果具有相应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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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专家

婆婆死亡之后,李女士一家要求院方封存病历并出示吕某锋的相关资质证明。“我们当时想北京的专家不至于做这么个手术就能死人吧,于是我们就要求院方查明原因。”

但随之,李女士一家惊讶地发现,吕某锋并不是北京宣武医院的专家,他的执业医院为石家庄市第一医院。

李女士提供的相关材料显示,吕某锋出生于1973年,专科,毕业于河北医科大学,专业为临床医学。

1999年11月27日,河北省卫生厅给他颁发了执业医师资格证,2001年11月20日,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给他发了执业医师执业证书,他的执业地点在石家庄市第一医院,职称系主任医师。

他与北京宣武医院的唯一交集,是他曾短暂在宣武医院做过科研临时项目助理,但并不能开展诊疗活动,并且因其未能达到考核目标,早在18年1月就已解除劳动协议。

在一份林西县卫健委对林西县医院分管院长王某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道,“北京宣武医院曾作出说明,宣武医院科研处曾于2017年2月4日与吕某锋签订劳务协议,担任项目助理,协助开展临床试验管理工作,未授权其以宣武医院专家名义开展各种形式的临床医疗行为,因吕某锋医生未达到考核目标,2018年1月协议终止。”

同时,九派新闻注意到,林西县医院与北京宣武医院并无业务往来,会诊邀请函也并未送往北京宣武医院,也未收到过宣武医院任何答复函件。

在一份笔录中,林西县医院医务科一位工作人员称,“医院会诊正常程序(医院公对公)请不来专家,都是科室私下联系专家,在会诊申请书上签字是因为病历管理需要,尽量规范。”

王某林也称,专家都是通过私人沟通请来的,“我们是以会诊名义收取手术费用,实际上是给专家的劳务费。”

他还称,“收患者1万2,专家费用1万,剩下2千给专家打车吃喝住宿用。” 自己并未从中获利。

九派新闻注意到,2020年5月,林西县卫健委对林西县医院作出警告并罚款3万元,同时对王某林等人警告并罚款3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林西县卫健委查明,王某林共13次邀请吕某峰以北京宣武医院专家的名义,于2019年3月29日至11月8日在林西县医院神经外科为12位住院患者开展手术,并经手11位患者专家费用96000元。

2021年9月29日,林西县卫健委在对娄菊家属回复函中称,已对吕某峰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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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不久,娄菊家属一纸诉状将林西县医院及吕某峰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责任,赔偿丧葬费、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因医疗欺诈而进行的惩罚性赔偿,共计237万元。

10月11日,针对此案,林西县法院一审二次开庭,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

庭审后,李女士告诉九派新闻,将对吕某锋和林西县医院医务人员触犯刑法的部分保留刑事追诉权利,“我们已经向警方申请立案,正在走程序。”

武汉晨报记者 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