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进一步形成开发开放新优势的意见》昨天发布。意见包括25条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将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上海自贸区建设联动,将自贸区打造成为扩大金融开放的新高地。
意见涵盖了吸引外资金融机构集聚、便利外资金融机构落户、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金融服务科创中心建设、集聚发展高层次金融人才、构建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金融法治环境等六个方面,体现了上海自贸区在扩大金融开放中的“试验田”作用,为主动承接国家金融服务业开放重大举措落地,加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自贸区建设联动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意见提出,上海自贸区将实施吸引外资金融机构集聚的新政策,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方面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其中包括支持外资银行扩大业务范围;支持设立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支持管理规模靠前、投资理念先进、投资经验丰富的跨国资管在自贸区设立外资资管区域总部;支持开展实质性业务的外资机构在自贸区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等。
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自贸区将建立便利外资金融机构落户的新机制。最大限度缩减自贸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推进金融服务领域对外开放。建立专业服务于自贸区外资金融机构的专业团队,对外资金融机构落户提供全程服务支持。同时建立与各国驻沪机构和国际经济组织的合作机制,依托自贸区海外办事处,构建全球招商服务网络。
高层次金融人才集聚是扩大金融开放的必要条件。自贸区将提高外籍人才通行和居留便利,为企业聘雇的外籍人才提供人才口岸签证申请便利。建设具有国际标准,深度契合金融人才需求的文化设施,同时完善“金才”系列服务工程,为金融人才在健康管理、子女就学、居住等方面提供支持服务。进一步深化人才跨境金融服务,未来,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可通过自贸区金融机构开立FTF账户,提高境内企业向境外员工发放薪酬便利度,外籍人才境内合法收入可视同境外资金投资创业。
上海自贸区挂牌以来,借助于政策等优势,多项金融业对外开放试点项目落户。现在,上海自贸区已经成为全国金融开放程度最高、外资金融机构最密集的地区,外资银行、合资公募基金、外资保险公司的数量均位列全国第一。
市政府副秘书长、浦东新区区长、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杭迎伟表示,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上海自贸试验区从设立伊始就肩负着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重要使命,四年多来在金融开放创新和扩大金融服务业开放方面形成了一系列重要成果。未来,自贸试验区要加快落实中央战略部署,率先形成金融开放新优势;要更好发挥金融中心核心功能,打造金融服务业集聚的新高地;要形成改革创新的合力,全面落实金融开放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