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6月6日电(黄安琪卢一凡)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发布了《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两年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50件,企业违反“三同时”制度违法生产、畜禽养殖造成污染等情况较为突出。
“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白皮书》显示,环境资源案件涉案因素多样,资源开发利用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复杂,污染源头零散分布且区域广,企业违反“三同时”制度违法生产、畜禽养殖造成污染等情况较为突出。在受理的150件案件中,企业违反“三同时”制度63件,占42%;畜禽养殖涉污40件,约占27%。
数据显示,两年来,崇明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50件。从收案类型看,行政非诉审查案件与执行案件收案数占环境资源收案总数的83%,均为环保行政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环境污染类案件。诉讼类案件收案总数为26件,占环境资源收案总数的17%,主要集中于不服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及滩涂资源利用、侵权损害赔偿等引发的民商事纠纷案件。
法院表示,在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过程中,部分经营主体生态环保意识仍较为淡薄。部分经营主体受经济利益驱使,一味降低生产成本,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违法生产造成的危害缺乏认识,忽视环保配套设施建设,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崇明法院于2016年6月6日在上海法院系统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办理涉环境资源的民事、行政、刑事及执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