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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买单居民受益 上海黄浦区试点巨灾险

发布者:张原远
导读新华社上海5月29日电(记者姚玉洁、王原)上海市首单巨灾保险29日在上海市黄浦区签署,标志着上海市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据介绍,上海市黄浦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上海环亚保险经纪公司作为巨灾保险的风险顾问;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首席承保人,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共同组成巨灾保险共保体。黄浦区政府

    新华社上海5月29日电(记者姚玉洁、王原)上海市首单巨灾保险29日在上海市黄浦区签署,标志着上海市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据介绍,上海市黄浦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上海环亚保险经纪公司作为巨灾保险的风险顾问;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首席承保人,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共同组成巨灾保险共保体。

    黄浦区政府作为巨灾保险的投保人,由区政府以财政支付方式缴纳巨灾保险保费。保险期间内,因遭受台风、暴雨、洪水导致黄浦区行政区域内住房及其室内家庭财产发生损失,以及因上述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导致身处黄浦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然人死亡时,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予以赔偿。

    黄浦区委书记、区长杲云表示,黄浦区作为上海巨灾保险首个试点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层保障、风险共担的原则。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也是黄浦区加强特大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提高城市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制度创新。

    上海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裴光说,“此次黄浦区巨灾保险试点吸收了国际先进经验,采取政府主导、商业化运营的模式,在坚持政府统筹的基础上,重视并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城市安全数据积累、风险管理技术研发和灾害救助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在进一步强化上海城市风险管理能力的同时,也对上海保险业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对于后续工作,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解冬表示,要适时评估黄浦区试点成效,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后,不断扩大试点区域范围,为提升上海市社会治理能力、助力上海市金融改革创新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