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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苏浙皖四地政法系统共推平安长三角建设

发布者:何夕远
导读新华社上海5月28日电(记者黄安琪)沪苏浙皖四地政法系统于日前在上海召开长三角政法系统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座谈会,会上审议通过了《沪苏浙皖政法系统关于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总体方案》。会议确定了长三角政法系统加强区域合作的工作目标:坚持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加强创新和协作,建立更加完备、更加便捷、更加有效的政法系统区域合作协调发展新机制,逐步形成“政策措施共商、平台载体共建、风险隐患

    新华社上海5月28日电(记者黄安琪)沪苏浙皖四地政法系统于日前在上海召开长三角政法系统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座谈会,会上审议通过了《沪苏浙皖政法系统关于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总体方案》。

    会议确定了长三角政法系统加强区域合作的工作目标:坚持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加强创新和协作,建立更加完备、更加便捷、更加有效的政法系统区域合作协调发展新机制,逐步形成“政策措施共商、平台载体共建、风险隐患共防、突出问题共治、政法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打造国家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区域协同样板区,为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公正高效的法治保障。

    会上提出要创新完善协调联动合作的区域平安建设体系。筑牢反暴恐活动联合安全防线、完善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协作机制、健全社会治安联勤指挥体系、强化重大案事件防范处置合作、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联动机制、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拓展社会治理合作范围、建立跨区域社会组织队伍、打造政法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平台。

    共同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区域法治环境。促进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推动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合作、加强跨区域法律服务和惠民便民合作、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度合作、开展重大法治问题联合攻坚等。

    探索建立互补共赢的区域政法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建立区域政法人才库和专兼职师资队伍、建立区域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挂职机制、建立区域政法专业院校合作培养机制。

    长三角政法系统区域合作采取轮值制,自2018年起,由沪苏浙皖四地党委政法委依次作为轮值方。每一个轮值周期一般为一年。轮值方党委政法委书记主持召开每年一次长三角政法系统区域合作座谈会,总结年度区域合作开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区域合作重大问题,谋划部署下一年度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