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无心发了一个微头条,大致说老板自己诉讼,为保全事项被保证金、保险费、保单保全费给弄糊涂了,刚好也看到一位条友在为保全费的事情发牢骚,我觉得有必要写一篇普普法。
去法院诉讼,要交诉讼费。如果要进行财产保全,那么还需要缴纳除诉讼费之外的保全费、保证金或是提供由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需要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如果找不到对方当事人的话,有可能还需要缴纳公告费;如果判决不履行,有可能还需要缴纳执行费!
诉讼费
不必多说,法院收取。一般先由原告垫付,由败诉方承担。在笔者当地,结案后由法院自动退回。
保全费
由法院收取。一般由原告垫付,由败诉方承担。在笔者当地,在法院执行到位后或是由败诉方缴纳后,再退回还给原告。
诉讼费与保全费的计算依据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保证金
由法院收取。由原告支付,案件结束后,若未对对方造成损失,则由法院返还。
保证金作用,是为了防止恶意诉讼财产保全,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从保证金里赔付或是由保险公司理赔。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申请有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保证金的计算依据
保证金是财产保全的担保,计算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早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30%;申请保全的财立系争议标的的(物),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物)价值的30%”。
保函、保险费
保函,作用与保证金的一样。保函由保险公司出具,当事人自己支付保险费给保险公司,无论案件结果如果,不予退回。
当保函出现后,很少再会有人选择用保证金的方式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了。
公告费
由法院提供报社账户,由原告自行缴纳给报社,胜诉、执行到位后返还。笔者所在地区,已经取消了原告垫付公告费的手续,现在由法院直接公告,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因各地法院操作有所区别,所以在开头处加了“可能”。
执行费
由法院收取,由原告垫付,执行到位后返还。笔者所在地区,已经取消了原告垫付执行费的手续。现在由法院直接执行,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因各地法院操作有所区别,所以也在开头处加了“可能”。
所以,现在常有的缴费项目是: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